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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今起提高

www.jqxjy.com  2008-01-07 16:15:45  作者:  来源: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月来电  查看/352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号来电

    为了适应航空煤油价格调高这一新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11月5日起调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通知指出,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通知明确规定,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关的铁路货运、民航客运、公路运输等服务价格或收费需适当调整。

     *2000年—2003年,我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都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开始复征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收20元,800公里以上收40元,并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停收。

     *2005年12月,发改委和民航局允许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期限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

     *2006年4月10日,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提高50%,800公里以下收30元,800公里以上收60元。

     *2006年9月1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提高幅度为30元至40元。        

     *2007年1月2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800公里以下航段由60元降到5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100元降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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